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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專區
  • 發佈日期:2023-10-0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人民團體
  • 副標題: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表揚
  • 詳細內容:
  •  
    「領航金獎」設立目的
    甄選積極投入公益、服務社會,具有領航能力之績優團體,期待透過公開表揚,引 導更多人民團體及社會大眾參與公益服務、關懷照顧弱勢 ,共創幸福新北市。

     
    甄選對象
    1. 全國性人民團體:須同時符合下列 3 項條件:
      • 經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滿 1 年以上之人民團體,且非屬政黨或神明會。
      • 會務運作正常 ,理監事任期尚未逾規定期限。
      • 以本府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推薦者為限,未獲推薦不得參與甄選
    2. 新北市人民團體: 經本府依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滿 1 年 以上,且會務正常之人民團體(不包括政黨、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基金會、寺廟、工會、農會、漁會、演藝團體)。
    3. 團體須具有前一年度於新北市執行,並以新北市民眾為 受益對象之公益服務事蹟。
     
    • 上開團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不具甄選資格:
      1. 會務及業務違反法令、章程或顯有爭議。
      2. 曾有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社會公義等情事或行為顯有爭議。
      3. 公益服務非於新北市境內推行或受益對象非以新北市民為主
     
    【公益服務定義】
    • 指於新北市辦理且受益對象為新北市民之具體公益事蹟 。
    • 舉例:如捐贈(款)、救(濟)助、捐車、捐棺、發放獎助學金、義診、義剪、 捐血活動、 獨居老人訪視、機構關懷、公益園遊會 、淨灘、照顧流浪動物、婦女權益倡導、弱勢對象照顧服務等。
    • 反例(非屬本獎項定義之公益事蹟):政治活動、宗教活動(如遶境、廟慶等)、 收費藝文展演、學術研討會 、收費研習或講座 、聯誼、旅遊、運動或競賽、休閒活動、登山健行 、營利行為 、商品販售、會員大會、會務活動、會員課程等。
     
     
    選拔組別、等第及標準
    分組及選拔方式說明如下:
    1. 全國性人民團體組:本組限採「推薦制」 ,全國性人民團體須經本府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推薦提報,始具參加甄選資格。
    2. 新北市人民團體組。
    選拔等第/獎勵 選拔標準
     
    最佳領航奉獻獎 頒發 1 名,由獲頒領航金獎之團體擇一(得從缺)
    領航金獎 評分依序排名參加團體總數之前 10 %
    領航銀獎 評分依序排名參加團體總數之前 10%(未含 10% )至 30% 之間
    領航銅獎 評分依序排名參加團體總數之前 30%(未含30%)至 60% 之間
    領航公益獎 評分依序排名參加團體總數之前 60%(未含60%)之後

    【重要】
    過去曾獲「領航金獎」表揚之團體仍可當年度再次參加甄選並可重複獲獎,無特別限制,以鼓勵團體持續奉獻社會及投入公益。惟曾獲頒「最佳領航奉獻獎」之團體 5 年內不予列入甄選最佳奉獻獎甄選。
     
     
    報名方式及應備文件
    • 報名方式:由人民團體自行報名送件,或由本府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推薦(全國性人民團體限由本府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推薦提報),受理報名時間另由本局公告。
    • 應備資料:按團體提供之前一年度(1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益服務事蹟進行考評,公益服務事蹟包括捐贈(款)、救(濟)助、關懷、慰問、照顧、直接服務或舉辦公益活動等事項,且受益對象應為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街友、原住民、新住民或特殊族群等弱勢對象,並以新北市受益者為限(可提報多項方案,數量不限)。  
    • 應備文件如下:
      1. 人民團體領航金獎甄選報名表
      2. 公益服務事蹟表
      3. 公益服務事蹟佐證資料(含照片)
      4. 資料利用授權及活動參與同意書
      5. 團體章程影本
      6. 前列第 1 至 3 點資料請準備一式7份,其餘第4至 5 點資料請準備一式1份

    ※ 相關資料:
    • 112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簡章暨實施計畫(檔案類型:PDF
    • 112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甄選報名表(檔案類型:DOCXODT
    • 112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公益服務事蹟表(檔案類型:DOCXODT
    • 112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甄選照片黏貼表(檔案類型:DOCXODT
    • 資料利用授權及活動參與同意書(檔案類型:DOCXODT
     
     
    112年受理報名及推薦時間及收件地址
    •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 112年7月31日止
    • 收件地址:請將申請應備文件及相關資料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領航金獎」。
    • 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利用其他方式送達者,以本局收文日期為準。
     
     
    注意事項
    1. 報名團體視為同意本局得視活動所需,將團體填載之所有資料內容對外公開。
    2. 團體應本於誠實與信用提供甄選資料。提供資料有以下情事之一,主辦單位有權逕自拒絕受理報名或取消資格。如涉有不實或偽造者,得收回獎項,團體並須自負一切責任。
      1. 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發生爭訟事件。
      2. 報名團體於報名期間有解散、撤銷登記之事實。
    3. 參加領航金獎甄選提供之資料一概不予退還,如有貴重資料正本或照片,應自行保存。
    4. 獲獎團體須配合本局安排,於表揚活動當日依指定時間參加彩排及接受頒獎,如團體負責人(理事長)因故不克前來,須委託代理人代為參加。
    5. 獲獎之團體須配合本局辦理記者會或相關宣傳活動所需,接受媒體採訪或提供相關資料。

     
    歷年獲獎團體名冊
    • 106年領航金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 107年領航金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 108年領航金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 109年領航金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 110年領航金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 111年領航金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 112年領航金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112年「領航金獎」獲獎單位通告事項
    • 頒獎時間:暫定112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至 17:10
    • 報到時間:暫定112 年 12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至 14:00(因受獎人單位多,建議提前報到)
    • 報到地點:暫定3 樓多功能集會堂(新北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3 樓)
    • 上台受獎人數:
      1. 金獎: 每單位上台受獎至多 10 人
      2. 銀獎、銅獎、公益獎:上台受獎代表以 1 人 為限
    • 獲獎單位請於 112 年 11 月 17 日( 星期五 )前於網站上填妥「上台領獎代表調查表」,網址如下:
      • 「金獎」獲獎單位調查表:
      • 「銀、銅、公益獎」獲獎單位調查表:
    • 注意事項:
      • 除上台受獎合影外,其餘時間請全程配戴口罩。
      • 會場內禁止飲食。
      • 請務必填寫調查表並準時出席受獎,切勿臨時缺席影響頒獎順序及流程進行。
      • 受獎單位觀禮人員至多 1 人,可自由入座非指定座位 。

     
    • 112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金獎事蹟介紹表(檔案類型:DOCXODT
    • 112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領獎人調查表(檔案類型:PDF
     
    交通資訊及注意事項
    • 112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金獎交通資訊及注意事項(檔案類型:PDF)

     
    性別平等績優團體表揚名單公告
    ※ 相關資料:
    • 109年性別平等績優團體暨性別平等典範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 110年性別平等績優團體暨性別平等典範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 111年性別平等績優團體暨性別平等典範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 112年性別平等績優團體暨性別平等典範獎獲獎名單(檔案類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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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9534 人 更新日期: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