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促進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並有效遏阻貪污腐化及不當利益輸送之立法目的,特建置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
補助交易行為事前揭露相關表件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第1項但書第1款至第3款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填寫範例:
關係人(PDF)/
非關係人(PDF)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空白表單
(ODT)
辦理小額採購作業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事項宣導
機關版-機關辦理小額採購作業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事項
(PDF)
廠商版-防範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告知書
(PDF)(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