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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專區
- 發佈日期:2024-05-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人民團體
- 副標題: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表揚
- 詳細內容:
- 「領航金獎」設立目的甄選積極投入公益、服務社會,具有領航能力之績優團體,期待透過公開表揚,引 導更多人民團體及社會大眾參與公益服務、關懷照顧弱勢 ,共創幸福新北市。
甄選對象- 全國性人民團體:須同時符合下列 3 項條件:
- 經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滿 1 年以上之人民團體,且非屬政黨或神明會。
- 會務運作正常 ,理監事任期尚未逾規定期限。
- 以本府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推薦者為限,未獲推薦不得參與甄選。
- 新北市人民團體: 經本府依人民團體法核准立案滿 1 年 以上,且會務正常之人民團體(不包括政黨、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基金會、寺廟、工會、農會、漁會、演藝團體)。
- 團體須具有前一年度於新北市執行,並以新北市民眾為 受益對象之公益服務事蹟。
- 上開團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不具甄選資格:
- 會務及業務違反法令、章程或顯有爭議。
- 曾有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社會公義等情事或行為顯有爭議。
- 公益服務非於新北市境內推行或受益對象非以新北市民為主。
【公益服務定義】- 指於新北市辦理且受益對象為新北市民之具體公益事蹟 。
- 舉例:如捐贈(款)、救(濟)助、捐車、捐棺、發放獎助學金、義診、義剪、 捐血活動、 獨居老人訪視、救援、機構關懷、公益園遊會 、淨灘、照顧流浪動物、婦女權益倡導、弱勢對象照顧服務等。
- 反例(非屬本獎項定義之公益事蹟):政治活動、宗教活動(如遶境、廟慶等)、 收費藝文展演、學術研討會 、收費研習或講座 、聯誼、旅遊、運動或競賽、休閒活動、登山健行 、營利行為 、商品販售、會員大會、會務活動、會員課程、出席領航金獎頒獎典禮等,皆不予採認,請勿填報。
選拔組別、等第及標準、甄選指標分組及選拔方式說明如下:- 全國性人民團體組:本組限採「推薦制」 ,全國性人民團體須經本府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推薦提報,始具參加甄選資格。
- 新北市人民團體組。
選拔等第:選拔等第/獎勵 選拔標準 最佳領航奉獻獎 頒發 1 名,由獲頒領航金獎之團體擇一(得從缺) 領航金獎 評分依序排名參加團體總數之前 10 % 領航銀獎 評分依序排名參加團體總數之前 10%(未含 10% )至 30% 之間 領航銅獎 評分依序排名參加團體總數之前 30%(未含30%)至 60% 之間 領航公益獎 評分依序排名參加團體總數之前 60%(未含60%)至 90% 之間 不予表揚 評分結果依序排名未達參加團體總數之前90%或查無公益服務事蹟
【重要】
過去曾獲「領航金獎」表揚之團體仍可當年度再次參加甄選並可重複獲獎,無特別限制,以鼓勵團體持續奉獻社會及投入公益。惟曾獲頒「最佳領航奉獻獎」之團體 5 年內不予列入甄選最佳奉獻獎甄選。
甄選指標:- 基本效益:依據單位所提公益服務種類、公益服務事蹟數量、受益對象種類、受益人數等面向綜合評分。
- 投入資源:依據單位投入資源多寡、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經費比重等面向綜合評分。
- 深度特色:依據公益服務事蹟對受益對象的幫助程度(服務深度)、單位所提特殊事蹟、人力/特殊貢獻(委託案、補助案不列計)等面向綜合評分。
- 公益濃度:依據單位所提公益服務事蹟之公益性及對受益對象的弱勢程度綜合評分。
- 加分項目:依據單位是否將「理監事單一性別不低於1/3」納入團體章程、是否配合本局社會福利政策或方案及協力提供資源、是否具有感人及提供長期(5年以上)幫助個案事蹟或故事案例、是否優先採購庇護工場或社福機構商品、是否有媒體報導新聞露出、是否符合SDGs(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等綜合評分。
報名方式及應備文件- 報名方式:由人民團體自行報名送件,或由本府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推薦(全國性人民團體限由本府各機關及其所屬單位推薦提報),受理報名時間另由本局公告。
- 應備資料:按團體提供之前一年度(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益服務事蹟進行考評,公益服務事蹟包括捐贈(款)、救(濟)助、關懷、慰問、照顧、直接服務或舉辦公益活動等事項,且受益對象應為兒童、青(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街友、原住民、新住民或特殊族群等弱勢對象,並以新北市受益者為限(可提報多項方案,數量不限)。
- 應備文件如下:
- 人民團體領航金獎甄選報名表
- 公益服務事蹟表
- 公益服務事蹟佐證資料(含照片)
- 資料利用授權及活動參與同意書
- 團體章程影本
- 前列第 1 至 3 點資料請準備一式7份,其餘第4至 5 點資料請準備一式1份。
※ 相關資料:- 114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簡章暨實施計畫(檔案類型:PDF)
- 114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甄選報名表(檔案類型:DOCX|ODT)
- 114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公益服務事蹟表(檔案類型:DOCX|ODT)
- 114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甄選照片黏貼表(檔案類型:DOCX|ODT)
- 資料利用授權及活動參與同意書(檔案類型:DOCX|ODT)
114年受理報名及推薦時間及收件地址-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 114年6月30日止。
- 收件地址:請將申請應備文件及相關資料寄至: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領航金獎」。
- 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準;利用其他方式送達者,以本局收文日期為準。
注意事項- 報名團體視為同意本局得視活動所需,將團體填載之所有資料內容對外公開。
- 團體應本於誠實與信用提供甄選資料。提供資料有以下情事之一,主辦單位有權逕自拒絕受理報名或取消資格。如涉有不實或偽造者,得收回獎項,團體並須自負一切責任。
- 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發生爭訟事件。
- 報名團體於報名期間有解散、撤銷登記之事實。
- 參加領航金獎甄選提供之資料一概不予退還,如有貴重資料正本或照片,應自行保存。
- 獲獎團體須配合本局安排,於表揚活動當日依指定時間參加彩排及接受頒獎,如團體負責人(理事長)因故不克前來,須委託代理人代為參加。
- 獲獎之團體須配合本局辦理記者會或相關宣傳活動所需,接受媒體採訪或提供相關資料。
歷年獲獎團體名冊114年「領航金獎」獲獎單位通告事項- 頒獎時間:暫定114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至 17:00
- 報到時間:OO 年 OO 月 OO 日(星期O)下午 OO:OO 至 OO:OO(因受獎人單位多,建議提前報到)
- 報到地點:3 樓多功能集會堂(新北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3 樓)
- 上台受獎人數:
- 金獎: 每單位上台受獎至多 10 人
- 銀獎: 每單位上台受獎至多 3人
- 銅獎、公益獎:上台受獎代表以 1 人 為限
- 獲獎單位請於 OO 年 OO 月 OO 日( 星期O )前於網站上填妥「上台領獎代表調查表」,網址如下:
- 「金獎」獲獎單位調查表:
- 「銀、銅、公益獎」獲獎單位調查表:
- 注意事項:
- 會場內禁止飲食。
- 請務必填寫調查表並準時出席受獎,切勿臨時缺席影響頒獎順序及流程進行。
- 受獎單位觀禮人員至多 1 人,可自由入座非指定座位 。
※ 相關資料:- OOO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金獎事蹟介紹表(檔案類型:DOCX|ODT)
交通資訊及注意事項- 113年度新北市人民團體領航金獎金獎交通資訊及注意事項(檔案類型:PDF)
性別平等績優團體表揚名單公告※ 相關資料: - 全國性人民團體:須同時符合下列 3 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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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