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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社會工作督導(兒童托育科)
- 職缺數:1
- 發佈日期:2022-11-05
- 截止日期:2022-11-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督導兒童托育保護通報案件調查辦理情形。
2.彙整各式個案服務統計報表及服務紀錄督導。
3.列管追蹤兒童托育保護案件。
4.辦理資源管派業務。
5.跨局處及跨域協調與資源媒合事宜。
6.督導社工員直接服務情形並辦理務所需之教育訓練。
7.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
- 待 遇:40,001至50,000
- 性 別:不限
- 徵才條件:
- 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 3 年以上。
二、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 2 年以上。
三、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 2 年以上。 - 報名手續:
-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新版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布告欄-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聘用社會工作督導」,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張宇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4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1年11月24日止。 - 甄 試:
-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甄試人員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2.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 備 註:
- 1.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2.薪資待遇:
(1)聘用社會工作督導於360至504薪點範圍內聘用(新臺幣4萬8,600元至6萬8,040元),第一年比照七等三階支360薪點。
(2)聘用社會工作督導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採計經銓敘部備查有案最近一次報酬薪點比照敘薪:
A.曾任職務性質與擬任職務性質須為同一屬性,其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者。
B.須有銓敘部備查有案之聘用社會工作員或社會工作督導資格。
C. 經曾任機關開立服務優良證明。
(3)前項比照敘薪,新進人員應於報到後二週內,檢附符合上述所定相關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但比照敘薪以至該職等敘薪最高階者為限。
3.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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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