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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 發佈日期:2019-01-1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社會救助
-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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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1.具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於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2.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安置2年以上,由法院指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負責人為監護人者。
3.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者。
服務內容本教育發展帳戶方案自106年6月1日起開辦,為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兒童設立個人儲蓄帳戶(虛擬帳戶制),此帳戶每年最多可存入新臺幣1萬5,000元整,政府將依家戶每年為孩子存款的金額,相對存入相同的金額至孩子的帳戶,未來孩子18歲後預計會有新臺幣54萬元,將可提供孩子接受高等教育、就業或創業基金,也將減輕家戶未來的經濟負擔,讓孩子有更好的發展。
1.申請開立帳戶之兒少得自行擇定每月存款新臺幣500元、1,000元或1,250元(每年最高儲蓄新臺幣1萬5,000元)。
2.每半年,政府將依據家戶自存款金額提供1:1相對提撥款。(例:兒童每月儲蓄1,000元,107年1月至6月共計儲蓄6,000元,則政府將另外提撥6,000元至兒童帳戶)
3.本帳戶金額限定於就學、就業、職業訓練或創業使用,需等開立帳戶之兒少年滿18歲後一個月前,才可申請審核後提領款項。申請應備文件1.親自申請者:請撥空擇日至新北市政府4樓(東側)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協助辦理,並請備妥以下文件:
(1)本局核發通知開戶公文。
(2) 父母一方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居留證等)、及印章。
(3)如要辦理郵局自動轉帳存款,則需帶郵局存摺及存摺開戶印章。
2.郵寄申請者:請填具「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申請書」回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即可。如有以下情形者,請檢附相關文件一併回傳:
(1)選擇郵局自動轉帳者:請填妥「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一式2份(提請注意授權人用印部分務必請蓋授權帳戶之印章),並影印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2)持居留證者:請附證件正反兩面影本一份。諮詢電話衛生福利部1957免付費電話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2)2960-3456分機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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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