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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時下架)我領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如果障礙狀況已有改變,該如何處理?
- 發佈日期:2016-01-26
- 截止日期:2023-03-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Q&A
- 詳細內容:
您可申請重新鑑定。
如您覺得原有障別等級有所改變,可攜帶一吋照片三張、身分證(未成年者檢附戶口名簿)至區公所提出鑑定申請後,至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鑑定,障礙等級及身心障礙證明期限將由醫師評定。
如您欲新增障礙類別,可攜帶診斷證明書、一吋照片三張、身分證(未成年者檢附戶口名簿)至區公所提出鑑定申請後,至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鑑定;原永久效期之類別將直接轉換、等級維持不變、期限為鑑定日期加五年,新增之障礙類別、等級及重新鑑定日期將由醫師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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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