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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新北市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與醫療及托育費用補助辦法第7條第2項醫療補助細項及額度表
- 發佈日期:2023-02-1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23-02-14
- 主辦單位:兒童少年福利科
- 依 據:新北市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與醫療及托育費用補助辦法第7條第2項
- 公告內容:
- 新北市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與醫療及托育費用補助辦法第7條第2項醫療補助細項及額度表(如附件)。
符合新北市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及醫療與托育費用補助辦法第6條所定補助資格者,應自出院日、醫療行為或申請事項結束日起6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自付費用收據正本及支付明細或看護費用收據正本,向本局提出;逾期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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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