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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重陽禮金
- 發佈日期:2025-01-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老人福利
- 詳細內容:
- 一、致贈對象:設籍新北市且具備下列條件者。
(一)重陽節當月(114年10月)年滿65歲以上長者及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
(二)重陽節當月(114年10月)底前設籍已滿1年且至重陽節當日(114年10月29日)前1個月仍持續設籍者。
(三)造冊後至重陽禮金發放日前及重陽禮金發放期間辦理死亡登記或戶籍遷出本市者,不予致贈。
二、致贈原則:
(一)65歲至79歲之長輩(原住民滿55歲):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
(二)80歲至89歲之長輩:每人新臺幣2,000元整。
(三)90歲至99歲之長輩:每人新臺幣5,000元整。
(四)100歲以上之長輩:每人新臺幣2萬元整。
三、如有匯款需求者,請於114年9月5日前填妥重陽節敬老禮金金融帳戶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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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