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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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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文林公托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兒 社會局即刻解聘3名托育人員並裁處 張錦麗:絕不容害群之馬影響公托品質
  • 發佈日期:2020-06-03
  • 截止日期:2020-07-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 內  容:

  • 1090603             
    【新北市訊】新北市樹林文林公共托育中心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兒事件,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深入調查了解之後,立即將涉案的3名托育人員解聘,並依兒少權法進行裁處。社會局長張錦麗表示,幼兒是我們的寶貝,相信每位托育人員都是以最大的愛心和耐心來帶領,絕不容許極少數害群之馬影響公托品質,以保障家長送托需求及權益。
    文林公托家長於5 月27日至中心表示,因幼兒回家有情緒問題,希望了解5月26日在中心托育情形,並於6月2日上午至中心,由主任偕同家長觀看監視器畫面。
    社會局兒童托育科接獲通報後,2日傍晚由副局長許秀能及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等到場詳細了解案情,發現可愛班托育人員在照顧上有動作過當情形,在晚間與可愛班所有家長溝通說明後,社會局隨即召開緊急會議。
    副局長許秀能表示,為保障家長持續送托 需求及權益,即刻起解聘該班3名托育人員,並自6月3日起,由文林公托中心主任協調其他中心支援。原3名涉及過當對待的托育人員,於6月3日中午前完成陳述意見後,社會局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對兒童為不正當之行為」,依情節輕重,分別裁處6萬、9萬、12萬元罰鍰,並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3年、4年、5年。
    許秀能表示,至於文林公托中 心事前未善盡管理督導之責,事後又未依法立即通報,社會局依據同法第83條:「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處中心(機構)24萬元罰鍰。其他中心主任等3名相關人員,未及時通報,違反同法第53條,亦各裁處6萬元罰鍰。社會局並要求中心務必執行走動式進班管理,以及加強托育人員的教育訓練。
    社會局長張錦麗表示,公托是新北市政府重要的品牌,絕不容許極少數害群之馬破壞,無論公托或私立 托嬰中心,市府都有定期專業課程培力、專家學者輔導訪視,以及不定期稽查,為了維持並提升照顧品質及托育安全,今年6、7月間將再調訓所有托嬰中心的主管,以加強各主管人員托育安全的預防及危機處理能力。

    資料詳洽:兒童托育科長林秀穗 29603456 轉 3666
    新聞連絡:黃逢明29603456轉3715 陳清貴29603456轉3601
  • 聯絡人:陳清貴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本部
  • 聯絡電話:3601
  • 電子信箱:AI6663@ms.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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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文林公托中心
新北市樹林文林公托中心
 
瀏覽人次:5218 人 更新日期:20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