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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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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聘用社會工作員(應屆畢業可)
  • 正取:10人
  • 備取:2人
  • 發佈日期:2025-05-12
  • 截止日期:2025-05-2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兒少保護暨家庭暴力等個案緊急救援(主要工作為兒少保護組、成人保護組、性侵害服務組直接服務業務)、調查及家庭處遇等直接服務。
    2、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 工作地點:本次徵才上班地點將依人力狀況安排於板橋、土城、中和、三重、新店、樹林、淡水、汐止區駐點
  • 薪  資:不註明
  • 徵才條件:
  •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規則第5條第1項,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應屆畢可),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 報名手續: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或經由eCPA持憑證登入人事服務網【職缺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自傳)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機關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1.1年以上直接服務證明文件(若有請提供)、
    2.最高學歷證件、
    3.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之修課證明文件(如實習證明、專技社工師考試入場證),無者請附歷年成績單、
    4.其他相關經歷證件
  • 甄  試:
  •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
    2.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 備  註:
  • 應屆畢業或未具備1年以上直接服務驗(辦理保護性業務未達80%者),以312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新臺幣45,052元;具社工 師證書或社工系所碩士畢業者以328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新臺幣47,363元。
    (三)備註
    本職缺為新北市政府聘用社會工作員,實際服務於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聯絡人:周小姐
  • 聯絡電話:02-8965335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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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868 人 更新日期: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