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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托顧服務
- 發佈日期:2023-03-3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身心障礙者福利
- 詳細內容:
- 服務對象:18歲以上實際居住本市,經需求評估核定使用本服務且『無』下列各款之一之身心障礙者,並以 新北市市民 優先:
- 接受全日型住宿機構服務。
- 同時段 接受日間照顧、居家服務或其他同性質之照顧服務。
- 聘僱看護(傭)。
- 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教育費用給付。
服務內容:家庭托顧服務員在其住所內,視服務對象需要提供:- 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如廁、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上下床、陪同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相關服務。
-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文書、膳食備餐、文康休閒、協助參與社區活動及其他相關服務。
- 安全性照顧:注意異常狀況、緊急通報醫療機構、協助危機事故處理及其他相關服務。
申請方式及洽辦單位身心障礙者或其家屬、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家庭托顧服務需求申請,或由本局及各服務單位(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身心障礙者家庭資源中心等)協助轉介;經本局需求評估,並由家庭托顧服務提供單位媒合家庭托顧服務員,於函報本局核定後,始可提供服務。
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02)2255-3771分機12
身心障礙福利科(02)29603456分機2500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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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