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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婆婆中風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目前住在養護中心,生活全靠人打理,有什麼補助還是津貼可以申請的?
- 發佈日期:2016-01-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身心障礙者福利
- 詳細內容:
設籍本市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需仰賴他人扶助、訓練或完全無法自理生活之身心障礙者,可申請托育養護轉介及補助。另托育養護補助須安置於本府(托育養護)合約機構,申請人若年滿30歲以上者,家庭平均收入不超過6倍者(64,752元)可獲補助(依內政部補助標準表辦理),依實際狀況查核財稅資料核定。
請台端攜帶:
(1)有效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2份,
(2)全戶戶籍謄本2份,
(3)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財稅證明文件,
(4)申請人印章,
(5)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6)診斷證明書(需護理之家照顧者需載明所須之較高護理項目、精神障礙者須符合要件載明病情穩定/不需住院治療要件)..等文件至戶籍所在地之公所申請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補助。
另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市民,可申請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必須符合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在26,483元以下,全家動產在固定金額以下,及不動產在650萬以下之條件。請準備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所得稅納稅狀況查核表、全戶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一年之內頁明細影本、印章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或社會課提出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申請。(托育養護補助及中低收入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僅能擇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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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