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徵才資訊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中央內容區塊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應屆畢業生可)
  • 正取:1人
  • 備取:2人
  • 發佈日期:2025-06-09
  • 截止日期:2025-06-18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服務據點督考及管理行政業務。
    2.辦理社會福利案件管理、補助、審查及核銷相關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薪  資:30,001至40,000
  • 徵才條件:
  • 一、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有身心障礙福利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報名手續:
  •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項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事員職務代理人」,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6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 甄  試:
  •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 備  註:
  •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4,775元整(約僱三等,250薪點)。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8月25日止。(惟被代理人如提前回職復薪,以僱用至回職復薪前一日止;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8.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 DOCX
  • ODT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178 人 更新日期: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