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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決算
- 發佈日期:2020-03-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新北市社會福利基金會資訊
- 詳細內容:
- 說明:
1.依據財團法人法第45條規定,董事會之普通決議,應由全體董事過半數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
2.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財團法人應於每年結束後5個月內,將其前1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分別提請董事會通過後,送主管機關備查。
應備文件:- 董事會會議紀錄正本1份
- 簽到表正本1份
- 執行業務報告書正本1份
- 經費決算書正本1份
- 經費運用情形概況表正本1份
- 資產負債表正本1份
- 財產清冊(動產及不動產)正本1份
- 基金變動報告書正本1份(若無變動不需造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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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