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15年度補助民間單位辦理身心障礙者營養餐飲服務計畫
- 發佈日期:2025-10-13
- 截止日期:2026-09-30
- 發佈單位:身心障礙福利科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25-10-13
- 依 據: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 二、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2條與第7條規定。
- 公告內容:
- 一、申請單位資格條件
(一)申請辦理之服務單位,以下列為限:
1.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2.依法設立許可之老人福利機構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3.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二)上述服務單位,依法應辦理法人登記而尚未辦理者,不得接受補助。
二、送餐服務對象
(一)設籍且實際居住新北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
1.以第七類(肢體)且獨居之身障者為主要服務對象,其無法自行準備餐食或外出購買餐食,經社工員評估需餐飲服務者。
2.其他經送餐評估單位社工員評估有需求者。
(二)如已接受政府機關或其他單位送餐服務者不再重複提供服務。
(三)經核定送餐服務後,有以下情形經告知仍未改善則停止送餐服務:
1.餐食贈予鄰居、親友或未食用、丟棄。
2.於送餐時段頻繁無故不在家且未通知送餐單位達3次。
三、申請方式
請詳閱「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15年度補助民間單位辦理身心障礙者營養餐飲服務計畫」後,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函送本局;服務單位如為社區發展協會請先送予區公所初審後轉報本局。
四、受理申請時間:公告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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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