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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浪漫變成傷害 新北家防提醒:關係再親密 越界就是不行
  • 發佈日期:2026-02-13
  • 截止日期:2026-03-1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機關新聞
  • 內  容:
  • 【新北市訊】2月14日情人節將至,不少伴侶安排約會,也有民眾透過社群平台相約見面。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提醒,「親密互動須建立在尊重之上」,無論關係親疏、交往多久,「合意」始終是親密互動的前提,浪漫氛圍並不代表默許,更不能以感情作為交換或施壓理由。

    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實務上發現,性侵害案件多發生於熟識對象間,包含男女朋友、曖昧對象或網路 交友對象。有些加害人以「如果愛我就應該答應」、「今天是情人節耶」等言語施壓,模糊拒絕界線。她強調,真正的合意應是「清楚表達、自由決定、可以隨時反悔」,只要一方感到不願意或不舒服,就不應繼續。

    家防中心提醒,約會前可先告知親友行程,選擇公開安全的場所,避免前往私人或隱密空間(如對方家中、旅館或偏僻公園);約會過程中,飲食勿離開視線,避免過量飲酒,保持清醒判斷 能力。若察覺對方言行越界,請相信直覺、勇敢拒絕並儘速離開,不必因顧及氣氛或擔心破壞關係而勉強自己。

    許芝綺指出,性自主權不因交往關係、節日氣氛或過往互動而消失,每個人都有說「不」的權利,也有隨時改變心意的自由,建立尊重與對話的約會文化,才是真正成熟的親密關係。

    若不幸遭遇性侵害情事,請盡量保留相關跡證,避免清洗身體或更換事發當下衣物,直接至醫院採證驗傷, 並撥打110報警、或113全國保護專線求助,各縣市家防中心會尊重當事人意願提供必要協助並保護隱私,陪伴被害人渡過難關。

    資料來源: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8965-3359分機2430
    承 辦 人:蔡欣達8965-3359分機2477
  • 聯絡人:許芝綺
  • 聯絡單位:新北市家防中心
  • 聯絡電話:8965-3359分機2430
  • 電子信箱:aa3540@ms.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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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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