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內容區塊
身心障礙需求評估
- 發佈日期:2018-04-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身心障礙者福利
- 詳細內容:
- 需求評估
自101年7月11日起,增加需求評估服務。需求評估係透過訪談方式,瞭解您的生活狀況,協助您選擇適合使用的福利服務。
並不是所有的福利服務都必須經過需求評估後才能使用,完成現制鑑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有第三項福利服務需求者,才需接受需求評估
第一項福利:領取證明後即可申請或使用。第二項福利:須接受失能評估,輔具評估。第三項福利:須接受需求評估。
|
瀏覽人次:34879 人
更新日期:2019-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