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內容區塊
婦女大學
- 發佈日期:2024-12-1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婦女福利
- 詳細內容:
-
補助原則1. 每年分為選修課程66小時、共同課程12小時,共計78小時。
2. 課程期程:春季班3月至5月,秋季班9月至11月,週一至週五日間授課。
3. 課程類型以因地制宜並符合各地區婦女之興趣、特性及需求為原則,包括身心健康類、家庭生活類、社會生活類、休閒藝文類、自我發展類、婦女權益促進類、婦女領導人才培力類。
4. 需依本局推動政策與規劃配合辦理。
補助項目及標準講師鐘點費,每班每季新臺幣3萬5,000元。
招生方式公告於新北數位樂學網由學員自行報名。
年滿18歲至未滿70歲女性(民國44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且設籍本市之婦女或與本市市民結婚之新住民,並以無工作或無就學之一般家庭主婦為主。
計畫申請申請單位請於114年1月10日(五)前檢附以下資料參加(逾期不受理)評選。
【社區發展協會需由各主管區公所層轉】
請款應備文件1.第14屆婦女大學計畫書正本1份(3月附春季班、9月附秋季班)
2.學員名冊1份(由新北市數位樂學網匯出)
3.領據收據1份
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款聲明書1份
5.單位金融帳戶封面影本1份
核銷文件1. 執行成果表(含不同日期照片6張)
2. 經費支出明細表
3. 講師所得登記證明影本或講師所得登記切結書
4.講師簽到表(選修課程、共同課程)
|
||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
||
|
瀏覽人次:28192 人
更新日期:202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