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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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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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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鑰卓越自立脫貧方案
  • 發佈日期:2019-01-2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社會救助
  • 詳細內容:
  • 源起
            社會救助法自民國69年公布施行,以照顧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者,並協助其自立為宗旨。以往針對低收入戶,所採取之措施主要為現金補助方式,以維持低收入戶家庭最低生活水準;對於具有工作能力者,則輔以以工代賑工作期以自立。民國94年社會救助法修正,增列地方政府規劃辦理自立脫貧方案之規定,爰本府為考量本市社會發展狀況,擬結合本府及民間資源,共同開辦「啟鑰卓越」自立脫貧方案,試藉由積極性福利之設計,以替代以往消極性救濟之原則,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累積人力資本與資產,預防其落入貧窮、避免貧窮循環。

            根據本局現有統計資料顯示,本市99年12月底低收入戶約有15,200戶,其中男性戶長約8,400戶、女性戶長約6,800戶。近3年低收入戶增加約4,600戶,相較於一般人口之增加,其增幅高出甚多,究其原因主係本市自96年升格為準直轄市之後,得以自定貧窮線標準,因而反映轄內實際生活水平之故,爰對於本市列冊低收入戶扶助之家庭,在未完全落入福利救助依賴前,應著手予以適當之協助,俾儘速自立更生。另查社會救助法於99年12月29日修法通過,最低生活費之認定,由「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百分之六十」改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適度放寬了貧窮線之訂定;此外,本次修法亦增加了中低收入戶之規定。

            爰本方案研擬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作為實施對象,期達到預防貧窮暨積極脫離貧窮之效果。
     
    目的
    1. 提供就業自立措施,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有工作能力者穩定投入經濟活動。

    2. 提供教育投資措施,改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二代子女之教育環境。

    3. 提供資產累積措施,鼓勵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儲蓄並累積資產。
     
    實施對象
    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戶內具有工作能力人口主要負擔家計未就業者。
     
    主辦單位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實施起迄
    101年9月至106年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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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6961 人 更新日期:2019-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