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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僱人員(助理員)
- 職缺數: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 發佈日期:2023-02-01
- 截止日期:2023-02-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辦理新北市低(中低)收入戶自立脫貧方案計畫及社會救助相關業務。
- 工作地點:新北市
- 待 遇:20,001至30,000
- 性 別:不限
- 學歷/檢定要求:
- 1.學歷:大學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 徵才條件:
-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3.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4.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報名手續:
-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本項公告項下)(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單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會救助科暫僱人員(中低收入戶自立脫貧方案計畫)」,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693,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2年2月9日止。 - 甄 試:
-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 訊息公告-> 徵才資訊-> 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 備 註:
-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7.薪資標準:112年月薪2萬9,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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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