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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僱人員
- 職缺數:1
- 發佈日期:2021-06-01
- 截止日期:2021-06-1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辦理社會福利案件補助及審查相關業務。
2.方案規劃、服務單位管理及辦理核銷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
- 待 遇:30,001至40,000
- 性 別:不限
- 徵才條件:
- 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大學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三、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 報名手續:
-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統一以A4格式列印並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暫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楊貴閔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29),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0年6月14日止。 - 甄 試:
-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1.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2.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 備 註:
- 1.進用期間: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111年視計畫預算是否延續及考績績效表現,得以延續進用)
2.薪資待遇:月薪34,916元。
3.正取:1名;備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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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