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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身心障礙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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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英文證明
  • 發佈日期:2018-02-0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身心障礙者福利
  • 詳細內容:
  • 案件說明
    服務說明:針對已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提供身心障礙身份英文證明。
    申請對象:一般民眾
     
    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承辦人員:陳柏均、陳衍繹、許欣妤、游博翔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92、3794、3796、3644
    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份。
      (3)   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持戶口名簿)影本1份。
    (3)身心障礙者之護照影本1份。
    (4)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受託人應備國民身分證。
    申請方式

    檢附應備文件至各區公所或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提出申請。
    交付方式
     可親自領取或郵寄掛號。
    處理期限
    公所申請約10日(需公文轉發)
    市府申請約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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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身心障礙身分英文證明申請須知.doc  
    身心障礙英文證明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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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2210 人 更新日期: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