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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身心障礙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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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需求評估
  • 發佈日期:2018-04-0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身心障礙者福利
  • 詳細內容:
  • 需求評估

    自101年7月11日起,增加需求評估服務。需求評估係透過訪談方式,瞭解您的生活狀況,協助您選擇適合使用的福利服務。
    並不是所有的福利服務都必須經過需求評估後才能使用,完成現制鑑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有第三項福利服務需求者,才需接受需求評估
     
    需求評估
    第一項福利:領取證明後即可申請或使用。第二項福利:須接受失能評估,輔具評估。第三項福利:須接受需求評估。
     
    流程
    核發身心障礙證明流程圖說明於下方1.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2.1.社會局人員電話關心,說明福利服務內容,並瞭解您的需求。2.2.如有第三大項福利服務需求,安排進行需求評估。
    3.1.評估人員按約定時間到身心障礙者居住地進行評估。3.2.身心障礙者需在場進行訪談。
    4.依據需求評估報告,召開專業團隊審查會議審議。
    5.1.依會議結果函知建議使用服務項目。5.2.主動轉介服務單位提供或連結相關福利服務。
    *鑑定及需求評估折頁(下載)
    正面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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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9878 人 更新日期:2019-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