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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110年度老人福利及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老人獨立倡導及關懷服務實施計畫
- 發佈日期:2021-05-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21-05-13
- 主辦單位:老人福利科
- 公告內容:
- 壹、計畫目的:
一、為促進本市老人福利及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以下皆簡稱機構)入住者權益與照顧品質:藉由獨立倡導關懷機制之運作,培訓倡導人員進入本市機構,提供無家屬或弱勢老人心理與社會支持,協助其表達想法與意見,使能被了解,進而得到初步的回應及後續服務,俾保障入住機構老人之就養權益與服務品質。
二、建立入住機構長輩與機構管理者間之溝通平台:透過倡導團體了解入住機構長輩的生活情況與服務需求,從中發掘需協助之個案,並予以提供協助;此外亦能適時協助機構處理住民問題,及了解機構在提供服務時所面臨的困境,進而對於政策提供建議,深化合作關係。
貳、服務對象:實際居住於本市市內合法設立許可之機構內年滿65歲以上長者,並符合(1)無家屬、(2)有家屬,但其未經常至機構探訪、(3)其他經本局評估需關懷等身分。
參、計畫內容:
一、健全獨立倡導關懷機制之運作。
二、召募及辦理新進倡導人培訓、持續訓練課程、團體督導會議。
三、媒合倡導人進入機構及實施服務。
四、推廣倡導關懷服務。
五、辦理成果分享會及業務聯繫會議。
六、提交年度服務成果報告及辦理續約考核。
玖、辦理方式:本計畫採補助民間單位辦理。
肆、受補助單位資格:
一、依法立案登記之老人、身心障礙福利、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或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其他社會福利團體暨學術單位。
二、受補助單位應具備良好督導系統且社工員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之資格,且具備1年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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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