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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社會福利基金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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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更名
  • 發佈日期:2020-03-26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新北市社會福利基金會資訊
  • 詳細內容:
  • 說明:
    1.依據財團法人法第45條規定,董事會之特別決議,應於會議十日前,將議程通知全體董事及主管機關,並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並應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
    2.依據財團法人法第12條規定,財團法人登記事項變更時,應自收受許可文件後15日內,由董事向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所在地法院聲請登記,並應自法院發給登記證書後15日內,將證書影本送主管機關備查。
     
     
    應備文件:
    1. 董事會會議紀錄正本3份
    2. 簽到表正本1份,影本2份
    3. 原捐助章程影本1份(已蓋有新北市政府印)
    4. 捐助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正本3份
    5. 新修正之捐助章程正本3份
    6. 印信印模啟用報告表正本3份
    7. 印信印模作廢報告表正本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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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新北市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財團法人名稱)捐助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  
    新北市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財團法人名稱)印信印模啟用報告表  
    新北市社會福利財團法人(財團法人名稱)印信印模作廢報告表  
    公文範本(基金會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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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810 人 更新日期:202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