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目前位置 : 首頁 > 意見交流 > FAQ

FAQ

  • FB
  •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Plurk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中央內容區塊
我想申請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該如何申請?補助金額多少?要附什麼資料?
  • 發佈日期:2016-01-25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身心障礙者福利
  • 詳細內容:
  • 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申請資格: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租賃房屋座落本市行政區域內。(二)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 每月消費支出1.5倍。
    (三)全家人口存款合計限額(含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單一人口以新臺幣2佰萬元為限,每增加乙口得增加新臺幣25萬元計算。
    (四)全戶人口之不動產現值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土地以公告現值為準據)且無自有住宅者。
    (五)未獲政府其他房屋租金補助。
    (六)未獲政府補助住宿養護費用。
    (七)未借住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
    (八)租賃之房屋應有合法使用執照。

    前項第二款所稱家庭總收入,其計算方式,依社會救助法之規定辦理。

     

    房屋租金補助標準如下,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一)單身按月最高補助新臺幣2,400元。
    (二)2人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臺幣3,200元。
    (三)3人以上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4,400元。租金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

     

    申請身心障礙者房屋租賃租金補助需檢附以下資料:並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
    (二)租賃契約書影本。
    (三)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附註:戶籍地與居住地未硬性規定須相同,惟居住地址與租賃契約書、承租房屋之所有權狀或建物謄本地址均須相同。
    (四)戶籍謄本(3個月內)
    (五)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證明影本
    (六)郵局撥款帳號影本
    (七)家戶資產調查文件(如: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八)財產清單
    (九)租賃房屋租金補助郵局扣款同意書
    (十)其它證明文件


相關附件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1100 人 更新日期:20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