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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社會工作員 3 名
- 職缺數:3
- 發佈日期:2018-10-12
- 截止日期:2018-10-1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家暴及性侵害防治業務相關行政工作。
- 工作地點:詳見工作條件
- 待 遇:不註明
- 性 別:不限
- 學歷/檢定要求:
- 一、公告資格條件: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規則第5條第1項,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
(二) 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三)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徵才條件:
- 二、薪資待遇:
擔任保護性業務低於80%,依聘用人員支給報酬296薪點起聘,惟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以312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36,911及38,906元。聘用社會工作員及社會工作督導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採計經銓敘部備查有案最近一次報酬薪點比照敘薪: (1)曾任職務性質與擬任職務性質須為同一屬性,其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者。 (2)須有銓敘部備查有案之聘用社會工作員或社會工作督導資格。 (3)經曾任機關開立服務優良證明。前項比照敘薪,新進人員應於報到後二週內,檢附符合上述所定相關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但比照敘薪以至該職等敘薪最高階者為限。
三、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本次徵才上班地點將依人力狀況安排於板橋、土城、中和、三重、新店、樹林、淡水區駐點辦公。 - 報名手續:
- 四、應徵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http://www.dvp.ntpc.gov.tw/careers/index.php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本中心、2.親自處理之個案工作報告1份(請另行就原件改作或隱暱可資辨識某特定人員之相關個人資料)、3.最高學歷證件、4.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之修課證明文件(如成績單)、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於107年10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黃先生收,聯絡電話:02-89653359#2406。 - 甄 試:
- (二) 甄選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至多3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 公告於本中心網頁
- 聯絡人:黃方珉
- 聯絡電話:02-89653359#2406
- 電子信箱:AE2222@ms.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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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