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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社會工作員
- 職缺數:10
- 發佈日期:2019-04-26
- 截止日期:2019-06-30
- 發佈單位:人事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兒少保護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等個案緊急救援(主要工作為兒少保護組、成人保護組、或性侵害保護扶助組直接服務業務)、調查及家庭處遇等直接服務。
- 工作地點:新北市(依人力狀況安排於板橋、土城、中和、三重、新店、樹林、淡水區駐點辦公)。
- 待 遇:不註明
- 性 別:不限
- 徵才條件:
-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規則第5條第1項,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應屆畢可)。
(二)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報名手續:
- (一)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1.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http://www.dvp.ntpc.gov.tw/careers/index.php下載報名表填寫後寄至本中心、2.親自處理之個案工作報告1份、3.直接服務證明文件、4.最高學歷證件(應屆畢業亦可)、5.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之修課證明文件(如成績單)、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相關經歷證件;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務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手機,於108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黃先生收,聯絡電話:02-89653359#2406。
(二)甄選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另視甄試成績增列備取人員至多3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3.薪資待遇:擔任保護性業務80%以下,依聘用人員支給報酬312薪點起聘,惟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以328薪點起聘,折合金額新臺幣38906或409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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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