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內容區塊
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 發佈日期:2019-01-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身心障礙者福利
- 詳細內容:
- 服務說明:一、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使身心障礙者之家庭照顧者紓解家庭長期照顧的壓力、強化家庭照顧者照顧意願及能力並增加家庭照顧者參與社會活動之機會,以維持家庭生活品質。
二、有關補助項目、申請期間、資格條件、審查作業、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時數上限等,詳參「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13-114年度辦理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
三、公告時間: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服務對象:身心障礙者家庭內主要照顧身心障礙者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共同生活之家屬。且需符合:
一、居住地為新北市。
二、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核定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
三、未使用長期照顧服務資源者。
四、家庭照顧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
五、未安置於二十四小時全日型住宿機構者、日間使用日間服務或庇護工場且夜間使用社區居住或團體家庭者。
六、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
七、未聘僱看護(傭),惟僱請看護(傭)之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限制:
1.看護(傭)無法協助照顧身心障礙者持續達30日以上者。
2.無法協助照顧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並有下列情形之一:
(1)身心障礙者僅與外籍看護工同住。
(2)主要照顧者年滿六十五歲以上。
(3)與身心障礙者共同生活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其中一人亦為身心障礙者。
(4)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11月19日衛授家字第1080701676號函釋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第九條之一第二款第四目之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情形:「外籍看護工需要臨時或短期間請假」。 故外籍看護工需要臨時或短期間請假,亦可申請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服務內容服務內容以陪伴身心障礙者受托期間之安全為主,得協助身體照顧服務、協助膳食、陪同就醫、其他服務(社會參與及社會適應活動)。
- 聯絡人:江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2500
- 電子信箱:AR0368@ntpc.gov.tw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
|
瀏覽人次:13700 人
更新日期: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