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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銀髮俱樂部1.0實施計畫
- 發佈日期:2020-04-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 類 別:老人福利
- 詳細內容:
- 依據老人福利法第十八條規定為提高家庭照顧老人之意願及能力,提升老人在社區生活之自主性,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社區式服務。公告事項依照上開規定,請欲提出補助申請者,配合下列事項辦理:
一、申請期間:當年度11月30日截止申請,必要時得予延長。倘若各項補助經費用罄時將提前截止申請。
二、資格條件:
(一)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其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三)其他立案之社區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文史團體、農漁會等非營利組織。
(四)本市各區公所、各里辦公處。
(五)本市各級學校。
(六)已向本府完成核備並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且以本市未設置里為優先。
三、補助項目與金額:補助說明 銀髮俱樂部1.0 備註 設施設備費 開辦費 10萬 1.補助老人共餐炊具、餐車或休閒活動或辦理銀髮俱樂部所需必要設備
2.設置滿3年,第4年方可申請充實費充實費 5萬 業務費 3,455元/年
(含稅)電腦伴唱機公開演出共同使用報酬率費
四、審查方式:
(一) 由補助對象依計畫規定提出書面申請,並現場會勘檢核後,經本局審核通過。
(二)辦理單位如為里辦公處及社區發展協會應備相關資料一份函送區公所,再由區公所函送本局申請;其他人民團體應備相關資料一份,函送本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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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