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 題: | 我生活困難無法扶養小孩,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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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16/11/29 |
發布單位: | 社會局 |
內 容: | 「出養」是兒童因家庭發生困境,而無法和原生父母共同生活,透過專業機構的安排,替孩子找一個幸福、適合的家庭。出養並不是把孩子交給政府、社會福利機構或他人來養育,等到原生父母有能力時再將孩子爭取回來的途徑。而是,當收養程序完成時,其法定親子關係即已成立,同時與原生父母關係就此停止;收養人將完全擔負起父母的責任、義務與權利,並關愛孩子,分享親情。 出養人的保障 出養人可以經由機構,瞭解孩子的成長及生活狀況,不致在收養之後完全失去音訊。同時,我們也對有困難的出養人提供必要的協助,改善困境,另外出養人的資料在未得本人同意之前會給予保密。 |